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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咖1|藜麦卑微的光芒,照亮荒野

作者: 赢咖1平台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5-0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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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在两千五百多年前就感叹,礼崩乐坏,求诸野。无可奈何时也只能如此。民间荒野,无疑是各种事物的宝藏,人类文明越走向狭隘或绝境时,那里却别有洞天,敞开于人的路,似乎越来越宽。

前不久,当我进入青海湖以西、柴达木盆地乌兰县的时候,有人提议说要带我们去县城附近的郊区看“藜麦”,我一脸茫然,不知藜麦为何物。在这海拔三千米以上的空气稀薄之地,满目金黄色的浩瀚戈壁,此时所有能称得上是物质的世界,似乎开始像亿万年以前的海潮,沿着沙浪的痕迹,突然退去。人的内心,在一片迷蒙中,大概只被茫然的戈壁和远处圣洁的昆仑雪峰所笼罩,至于其他的事物就很难激起我的兴趣。当我们一行乘坐的车子在一条公路边停下来的时候,只见望不到边的一片田垄中,有一位中等个头,西装革履,穿戴整洁的中年人,在一丛丛野草中,驻锹而立。显然他是在等待我们的到来。

走进田垄,向导指着那位先生说,这就是黄总,而黄总戏谑地自我介绍:“你们就叫我黄藜麦吧,这里就是我种植的藜麦。”黄藜麦一脸的纯朴,说话简洁而透亮。再看他所说的藜麦,就是那些长成一堆堆的野草,我一下子就被弄糊涂了。

“什么?这是藜麦?藜麦能干什么?”我不禁质疑似的向他提问。他像背书一样向我们介绍,藜麦原产于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是印加土著居民的主要传统食物,有5000—7000年的种植历史;由于其具有独特、丰富、全面的营养价值,养育了印加民族,古代印加人称其为“粮食之母”;藜麦的原产地主要分布于南美洲的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和秘鲁,具有耐寒、耐瘠薄、耐盐碱等特性;藜麦,国际营养学界称它是人类的“营养黄金”“超级谷物”“未来食品”,是未来最具有潜力的农作物之一。黄藜麦的介绍仍在继续,我在一边听他的介绍,一边仔细观察他所说的“藜麦”。赢咖1登录

我断定,黄总所说的这种植物,在我老家,大家都叫它“灰苕”,小时候,我祖母也叫它“灰藜”。祖母曾说她老家黄河边的靖远人就这样叫。我祖母民国初年出身于黄河边富庶的靖远城里一户大地主家庭,年轻时又跟随我祖父四处奔波,见多识广。20世纪70年代有那么几年,仍然健在的祖母常常领我们去郊野采摘各种野菜,灰苕(或灰藜)是最常见的野菜,路边、田埂、荒野到处都是,当地人将其当作杂草。任其疯长,会没过人头。灰苕有碱性,祖母让我们只在初夏的时候,摘取它顶尖上最嫩的一节,但不让拿回家,先在院子里放入一个盆子,倒入沸水汆罢,再用凉水漂洗到完全没有草灰味儿后,才被端入房间拌凉菜吃,其它时节祖母不主张吃它。我之所以对它印象深刻,它似乎有点药用价值,胃反酸时,一吃就好。可祖母常说,那是猪吃的东西,应该留给猪吃,人不要与牲畜争食,人不到万不得已,别多吃。至于它所结的籽粒,从来没有人将其与五谷粮食并称,最多将其统称草籽。草籽也任其自然散落,以至来年春风吹又生。有一年,出现灾荒,城镇粮食供应紧张,加大了杂粮的比例,而杂粮除少许的玉米外,还夹杂有大量发霉的红薯干。正在成长期的我,整天有一种饥饿感。秋天到了,我跟一位同学去郊外一片盐碱滩上,钻入一片草丛,突然发现有一丛一丛的灰苕,挂满了一节一节饱满的籽粒,一不小心碰到后,就会唰啦啦地往下掉。这位同学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农作物或植物的知识比我渊博得多。他说:“看看,连年大旱,今年地里的粮食几乎颗粒无收,八成老天爷是为了让这个灰苕结籽。不过,这灰苕籽可以吃。”我问他:“真的吗?”他说:“是真的,当遭了饥荒,实在没有粮食可吃的情况下,一般就用它来充饥。炒熟了,挺好吃。平时没有人吃它,吃了,别人会笑话你,还认为你饿疯了。”听他这样说,我的倔犟劲反而上来了。我打定主意,非要采集一些灰苕籽,回去试试看,到底吃起来是什么味道。我随身背的书包里只有语文和算术两本书,还有一个练习本及一支铅笔,我将铅笔装在衣服口袋里,书包里就再也没有其他杂物了。我将几乎干燥的灰苕籽捋在了手里,两只手使劲一搓,然后在倒手的时候轻轻一吹,被搓下来的麸皮就会被吹去,手里剩下半把褪了皮的籽粒。圆圆的小籽粒确实有着粮食的诱惑。就这样同学也帮我捋草籽,不一会儿就装满了鼓囊囊一书包。天快黑时我带着胜利品回了家。赢咖1登录

祖母将晚饭做熟了,正在焦急地等我。她问我:“去什么地方了?”我迫不及待地将书包打开,讨好地让祖母看里边盛的东西。“这是什么?”我看见祖母不怒自威的眼睛中已流露出一种厌恶的神色。“是草籽,能吃。”我嗫嚅着说。赢咖1登录

祖母抓了一把,放在手中一看,就肯定地说:“这不得了了,是灰苕籽。天杀的,你把这野草籽拿回家,是不祥的兆头,这不是老天告诉人,要断人的口粮吗?”

我辩解说:“同学说这可以吃,炒熟了挺好吃。”

“好吃也不能吃。野东西不能带回家,那是不祥之物。”祖母一边说一边将我书包里的灰苕籽倒进一个大铁簸箕。“走,我们一起将它撒到房后的菜地里,大风一起,就会将它重新吹到它该去的地方。”祖母一只手端着簸箕,一只手牵着我。我跟着祖母出了门,外边正好起了风,祖母在菜地边上一边撒草籽,一边念念有词,草籽很快就撒完了。赢咖1登录

晚上我情绪低落,喝完玉米面糊糊,吃了几块蒸熟的发霉红薯干,就沮丧地躺在祖母的床上。祖母搂着我,喃喃自语:“上辈子日子过得太好了,这辈子老天让我领着你们来遭灾。60年代差点饿死,现在又是饿而不死。”祖母一边说唱着,一边拍打着我,哄我入睡。在祖母的眼里,不管我长多大,都依然是个幼小的孩子。

睡到半夜,我就开始做梦,梦见在我的眼前,突然打开了一扇门,透过那扇门,里边堆满了白花花的粮食。我高兴坏了,说着梦话,开始手舞足蹈。祖母发现了异样,将我从睡梦中喊醒,我迷迷糊糊中停止了做梦,也停止了胡言乱语。祖母用手在我额头上摸了一下,然后说:“坏了,这孩子发烧了。”

我也将手放在额头上试了试说:“没有烧啊,正常。”我两眼瞪着天花板,琢磨祖母接下来又会干什么。接下来祖母让我感到陌生而好奇,她就像一个古老时代的巫师。

祖母说:“发烧的人一开始不知道自己在发烧。你现在的烧,肯定与白天招惹了那些野物有关。”她下了床,从厨房里拿来一只碗,里边盛满了水,手里还拿着一支筷子。它将盛水的碗放在我的枕头边,用那支筷子快速地搅动起碗里的水。一会儿她猛地一下撒开手,碗里的水快速地旋转,筷子却站在水的中央静止不动。突然她“呸呸呸”地朝筷子发声,那筷子应声倒下。然后她端起碗,把水泼在地上,将筷子恭恭敬敬地平搭在碗上;空碗被她高举过头,小心翼翼地置放在床头的箱盖上。一切又都复归了黑夜中的平静,这复杂而简单的一夜,却好像我的那个书包,装满了灰苕籽,在我的记忆中定格。赢咖1登录

从此,这灰苕籽与我有隔世之感,见了它,我也不敢轻易触摸。

未曾料到,几十年后,在这神奇的柴达木盆地,它又转身变为“藜麦”,与我在他乡相见。黄总说,它的种子,原来都是从南美洲进口的。他介绍说,现在,他自己已是国内最大的种植户,种植藜麦的土地面积近两万亩,并且在国内,柴达木种植的藜麦品质最好。这当然没有夸张,这里空气纯净,土地纯净,没有病虫害,也不打农药,灌溉农田的水都是从南边昆仑山与北边祁连山源源不断流下来的雪水,在这样的地方生长的东西,难道谁能怀疑它们的品质?

晚间,黄总特意在我们下榻的饭店,为我们订做了一桌藜麦餐。有藜麦苗做的凉菜,有藜麦面裹蒸的肉片,还有藜麦粥等等。藜麦苗的凉菜,那完全是灰苕拌的凉菜,品尝它,让我仿佛回到了童年,但最难忘的是藜麦粥,煮熟之后的藜麦仁仍然带有弹性的胶质及清脆,以及青草般新鲜的清汤,瞬间让我的内心融化,绝对不止是味觉的转化,似乎让我内心等待了千年的感觉突然之间回转,让我曾有的神秘与遗憾也突然间回转。赢咖1登录

具有这种感觉,我后来一直在想,到底是源于一种什么样的感应。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了,它还不仅仅属于祖母的某种禁忌,它也不仅仅属于我个人的一种疑惑,它属于历史,属于人类在自然中变迁的历史。

灰苕或灰藜,明代李时珍著《本草纲目》中称它为灰藋,认为其全草可入药,止泻痢,止痒杀虫。我认为,藋(di)、苕(tiao)皆藜字音转,灰苕、灰藋本名仍为灰藜。因为先秦典籍中将这种植物一直称为“藜”。关于“藜”最有名的记载,当然可见于孔子被困陈蔡的传说。《庄子•杂篇•让王》曰:“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糁,颜色甚惫,而弦歌于室。”唐代成玄英《疏解》中将“藜羹不糁”释为“藜菜之羹,不加米糁”。后人基本沿用这种释义,但我认为还是不通。能让一帮人在七天中只喝点藜菜汤而不吃粮食,依然能够健康活泼,且还能让孔子弹弦而歌,有点不大可能。我怀疑正是深秋季节,他们用来煮“羹”的就是从野外采集来的藜的籽粒。因此这段话比较准确的意思应为,孔子(与其众弟子)困于陈蔡之间,曾经有七天时间(大伙)不能正常开饭(古代十人为一火,火食,指大伙共同的饭食),他食用藜豆煮的羹而不是稻米之羹,面色虽然疲惫,但仍在室中弹琴唱歌。如此释义,并非牵强。在《让王》这一段记述有关孔子一行困于陈蔡的故事中,因子路、子贡二人背着孔子发牢骚,被颜回告发,孔子将二人叫到房间,训斥教导他们的时候说:“故内省而不穷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天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陈蔡之隘,于丘其幸乎?”“天寒既至、霜雪既降”,既是触景生情的写实,又是象征比喻。说明孔子困于陈蔡断粮之时,的确正逢寒冬将至的时节。此时,藜菜已不能吃了,只有藜的籽粒可以食用,而且营养丰富,完全可替代粮食。而我将“藜羹”解释为藜豆做的羹,而不是用藜菜做的羹,也并非孤证。赢咖1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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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下》曰:“是故君子错,在高山之上,深泽之污,聚橡栗藜藿而食之。”(引自吉林大学1992年12月第1版,影印明《汉魏丛书》断句皆出自笔者,文责自负)其下,注曰:“藜藿:藿,豆。”而查《说文》对“藿”的解释是“少尗”,即小豆之类。看来藿就是指豆,但此处的豆,并非五谷中所指稻、黍、稷、麦、豆之豆,因为彼豆,在粮食中占有极高的位置,古人绝不会将其与橡栗藜这些野生植物而并列,藜藿连用,所指就是藜豆或藜的籽粒。《大戴礼记》中的这一段叙述,应是对孔子当年困于陈蔡时的又一种说法,只是细节更为具体,那就是君子(孔子)遭受磨难,在高山或污泥的深泽,可采集橡籽、板栗及藜豆而食用。赢咖1登录

其实,从文献记载来看,中国人在最远古的时代就已知道藜藿可食。《韩非子•五蠹》:“尧王天下也……粝粢之食,藜藿之羹。”说的是尧之所以能够做天下人的领袖,他吃的是粗糙的饭食,喝的是用藜豆煮的羹。看来,早在帝尧时代,帝尧就已知道用藜豆来煮羹了。

虽然藜藿之羹,曾让尧保持了其为王的本色,虽然藜藿之羹曾救孔圣于危难困厄之中,但是,藜藿(藜豆)自远古开始,其地位一直是卑贱的。《文选•曹植•七启》:“予甘藜藿,未暇此食也。”刘良注:“藜藿,贱菜,布衣之所食。”南朝江淹《效阮公诗》之十一:“藜藿应见弃,势位乃为亲。”此时,藜藿(藜豆)竟然成为了贫贱的代名词。从此以后,藜藿,干脆连藜豆的待遇也被削掉,所有的注释竟不伦不类地将“藜藿”解释为藜菜,在他们眼中,灰藜,也就仅仅是一种野菜而已,甚至是最为低贱的野菜,为所有体面的人所不齿。

至此,我才明白,我祖母为什么当年那么惧怕这灰藜的籽粒。

但是古人和我祖母,根本始料不及的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了今天,人类反受其累,就连生命必需的日常食品,也不能幸免于难。某些精英集团为了对种子利益的垄断,很多能够进入厅堂、能够堂而皇之摆上桌宴的体面五谷或高级蔬菜,都被进行了转基因改造。以前粮食的种子基本绝迹,人类现在所食的五谷已不是数千年来传统意义上的五谷,也不是大自然所赐与人类的优良品种,而是人类自己捏造的病态的转基因食品。赢咖1登录

因此,有人将眼光重新转向了大自然,人类开始重新向大自然索要最自然最原始的粮食。藜藿转身为藜麦,并且要从南美洲安第斯山的群峰深处去采集它的种子。

藜麦其英文学名quinoa,来源于南美洲原住民印加人的语言克丘亚语,印加人就是通常所说的印地安人,应该是黄种人。据说他们祖先中的一部分人就是很早以前越过白令海峡的亚洲北方人种,还有一部分人是渡海到了美洲大陆的中国殷人,似有实物和许多象形文字可考。就quinoa的发音来说,也的确很像汉语中“灰藜藿”的发音。不妨可以推测和想象,当年殷人横渡太平洋将中国北方生存力极强的植物种子“灰藜藿”带到了美洲大陆,这种植物终于在高海拔的安第斯群山干爽的土地上找到了其最适宜的生长环境,扎下根来,大片蔓延,它的籽粒,成为古代印第安人喜爱的粮食。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那些从中国大陆来的殷人,在美洲大陆或安第斯山脉中,发现了以前在中国北方到处生长的这种叫灰藜的植物,天赐的口粮,不知让身处荒野的他们,在饥饿的绝望中产生过多么大的惊喜。随着11世纪印加帝国的崛起,藜麦被印加人广泛种植。一种说法,在4000米以上空气稀薄的山区,食用藜麦的印加信使能连续24小时接力传递150英里,印加士兵行军征战时的军粮据说就是藜麦与油脂裹成的藜麦丸。这个帝国曾经的兴盛与藜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藜麦成为了印加人祭奠“太阳神”的供品,每年的种植季节,都会由国王用金铲播下第一粒种子。赢咖1登录

但是它生命力极强,耐盐碱,耐干旱、耐贫瘠的特点,能让它在荒野中广泛生长的优点,反而让它违反了物以稀为贵的“天条”,使许多人对它都不以为意。

16世纪,极少的西班牙人靠先进的枪炮摧毁了庞大落后的印加帝国,占据了南美大陆。殖民地时代,西班牙统治者竟然也认为藜麦是一种低下卑贱的食物,被禁止种植。尽管如此,藜麦仍在边远山区延续种植,安第斯山区的土著居民仍然以藜麦为主食。一直到近几十年,文明世界才在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另辟蹊径时,重新发现了这种食物的价值。据网上资料,80年代初,美国宇航局在为宇航员寻找最为合适的粮食时,在安第斯山区发现了这种神秘的物种,他们对藜麦做了科学的研究,发现其具有极高而且全面的营养价值,它的蛋白质、矿物质、氨基酸、纤维素、维生素等微量元素都要高于普通的食物,它是迄今发现的唯一一种单体植物即可满足人体基本营养需求的食物,是理想的“太空食品”。由于它低脂高营养的特点,这种曾经是“野蛮人”用于果腹的食物,越来越受到“文明人”的青睐。2012年年底,联合国粮农组织宣布2013年为“国际藜麦年”。藜麦的身价,开始飙升,成为食品中的软黄金。赢咖1登录

它曾经的卑贱和屈辱,让它终于后来者居上。

虽然对这种植物的态度,中国古人一直在两个极端之间徘徊,但出乎意料的是,当它的籽粒,它的精华被讲究繁琐礼仪的士人们所轻蔑时,它衰老的茎秆却在中华大地上被文明之火所点燃。毕竟,灰藜这种植物,与中国古代的二圣尧帝和孔子有关,因为它的老秆,晒干后,坚而轻,特别适合做老者的拐杖,传统中国又是一个以孝为大的国家。《太平广记》记载,大学问家、汉代皇裔刘向在成帝之末,曾校书天禄阁,专精覃思,在黑夜中独坐诵书,感动阴阳两界,有神仙老人,从自己所拄的青藜拐杖一端吹出火来,为刘向照明让他读书,并为刘向传授《五行洪范》之文及其它天文地图之书。从此,藜杖、藜光,成了中国文人精神中的一种追求与向往。赢咖1登录

本为南朝人,被强行留在北朝得以显贵的大文豪庾信,内心是矛盾的,虽在《笻竹杖赋》中为歌颂南方故土笻竹做杖的好处而贬斥藜杖说“诸蔗虽甘不可以倚,彼藜虽实不可以美”,但在另一篇《竹杖赋》的最后,他又无比华丽地赞美产于北方大地的藜杖:“秋藜促节,白藋同心。终堪荷蓧,自足驱禽。一传大夏,空成邓林。”秋天快速长成的藜茎,它里外一致,终于胜过乡野隐者所拄的“荷蓧”(语出《论语•微子》),完全可帮助我驱赶飞禽走兽,它会像夸父的手杖,传遍华夏神州,落地成林。

南宋刘克庄《沁园春•寄竹溪》一词曰:“道荒芜羞对,宫中莲烛,昏花难映,阁上藜光。”多么豪华辉煌的宫中生活,也没有“道”与书阁之上的“藜光”那样光明透亮。这是文人内心的一种默默的坚守与自信。更像荒野中不灭的烛光,烛照着人们内心的荒凉。

作者简介

石厉,原名武砺旺,诗人,文艺评论家,文史学者。中国诗歌学会理事,中国传媒大学等多所大学客座教授。出版有诗集《幻象集》《梦幻集》《走向彼岸》《天倪》;曾翻译里尔克、荷尔德林等德语诗人作品,译著有狄金森诗选集《天空中的紫丁香》;出版有《中国远古诗歌思想》《先秦人文精神史纲》《中华五千年史演义》《春秋公羊家思想考略》《诗学的范式》等学术理论专著。赢咖1登录

(原载于《中国作家》201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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